2022-12-26 19:04:57 来源:资源与环境学院 浏览数: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利用成效,发挥好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学习强国”学院2022年度学习之星
二、评选条件标准
参评人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积极主动参与各项理论学习活动,学习成效显著,无纪律处分。
1.评选对象:学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员。
2.评选依据:依据2022年年度积分(以2023年1月1日07:00以后系统显示数据为准)。
3.评选名额:10人(学生学员不少于3人)。
三、推荐表彰程序
1.学院学习组织统计汇总。由学院主管理员登录“学习强国”学习组织后台提取积分数据,汇总教职工、学生学员的年度积分情况统计表。
2.表彰奖励。学院党委将根据学员积分情况,评出奖项,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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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
编辑:张妍
责任编辑:林鑫